废气为热熔吹膜工序废气及无组织废气。生产工艺中热熔吹膜工序产生有机废气,主要为非甲烷总烃,采取在吹膜机上方设置集气罩,废气经集气罩收集,引入光催化氧化装置+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,最终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。非甲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-2016)表 1 有机化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。少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无组织排放,经预测,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-2016)表 2 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、表 3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及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37822-2019)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要求。
80mg/m3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-2016)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限值